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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内部 财务管理制度

豫科交字[2013] 07

(2013年10月8日)

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河南省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所有需报销的项目必须先汇报,再支付,再报销,自行做主花费的项目不予报销。

2、涉及固定资产维修的项目统一报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国家规定公务卡结算的科目一律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4、报销时的凭证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审核。报销票据,撤销借据时必须由借款、支出人本人办理。

    4、报销凭证、票据经由财务人员和主管财务领导审核后签名,报中心主任签字批准生效,购买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后报销。

    5、因公需要借款时,应提前填写借据。写明借款时间、出差地点、事由等,本人签名,经批准后方可向财务借款。

    6、出差在外时各项开支应在出差前做好预算,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擅自增加开支,如确需增加应提前向中心领导汇报。

7、借款人出差或公务办理完毕后,及时到财务报销,由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个人自负。

8、大笔支出由班子统一商定,意见一致后执行。

    9、以前文件废止,未尽事宜,由中心领导班子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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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change Center)前身是198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2022年6月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更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是省科技厅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中心主要围绕河南省科技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突出面向全社会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为扩大科技合作和建设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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