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访须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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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工作规范

一、任务请示件的基本内容及应具备的材料
    1.出访任务和目的。
    2.出访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以及公示情况(应注明对外身份;省管干部的应注明其行政级别。)
    3.拟出访日期、国家和地区、国(境)外停留时间(含顺访或途经停留时间,出访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应分别注明)。
    4.国(境)外邀请函及译文。
    5.国(境)外行程安排。
    6. 副厅级人员近三年出访记录。
    7.《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8.《河南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表》。
    9.出国(境)培训团组须提供外专局批文(复印件)。
    10.国有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和专办员证(均为复印件)。
    二、“双跨”团组程序及应具备的材料
  (一)办理《征求意见函》所需材料
    1.参团单位同意出访的请示件。
    2.出国(境)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以及公示情况
    3.副厅级人员近三年出访记录。
    4.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原件)、出访日程安排、费用标准和项目明细。
    5.《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6.《河南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表》。
    7.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和专办员证(均为复印件)。
   (二)办理《任务确认件》所需材料
    1.参团单位的请示件。
    2.出国(境)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3.组团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原件和《任务批件》复印件。
    4.省政府外侨办同意随团出访的复函(复印件)。
    5.出国(境)培训团组须提供外专局批文(复印件)。
    6.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和专办员证(均为复印件)。
    三、国家垂直管理部门在豫分支机构办理因公出国(境)应具备的材料
    1.申办单位的请示件。
    2.出国(境)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以及公示情况。
    3.国家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任务批件》或《确认件》
    4.《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5.《河南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表》。
    6.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和专办员证(均为复印件)。

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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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change Center)前身是198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2022年6月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更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是省科技厅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中心主要围绕河南省科技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突出面向全社会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为扩大科技合作和建设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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