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访须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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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纪律要求

  

一、出访团组行前必须接受外事纪律教育培训。

二、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其它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三、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或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严禁进行网络赌博。

四、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

五、不得借出访之机谋取私利。

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七、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八、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和电磁介质等);妥善保管内部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九、增强应急应变意识,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

十、增强防盗、防抢、防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与我驻外使馆或外事审批部门取得联系。

十一、增强证照管理意识,切实遵守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境外期间,由本人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证照,并在回国(境)后7天内交发证机关统一保管或注销。

十二、出访团组实行团长或组长负责制,两人以上的出国(境)团组必须指定一名团长或组长负责。

十三、出访团组出访结束后应按规定报送出访报告,并抄送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报告中要专门汇报在国(境)外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注:此要求务必请团组单位负责落实,参团人员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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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change Center)前身是198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2022年6月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更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是省科技厅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中心主要围绕河南省科技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突出面向全社会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为扩大科技合作和建设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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